溫度:-65, -55, -40, -25, -10, -5, +5℃。 
駐留時間:2, 16, 72, 96小時。 
溫變率:每分鐘不超過1℃(5分鐘內之平均值)。 
試驗容差:±3℃。 
試驗設置

試驗櫃內壁上各點之溫度值須在試驗溫度(以oK表示)之±8%以內,以避免熱輻射問題。 
對於生熱之試件,試件應儘量置於試驗櫃之中央,且試件與櫃壁、試件與試件之距離應大於15公分,試驗櫃與試件體積之比應大於5:1。 
對於生熱之試件,若使用強制空氣對流方式執行試驗,則空氣流速應儘量保持在*小之速度。 
其他

生熱之試件係指當試件加電後溫度達穩定時(無強制空氣對流之大氣環境下),試件表面*熱點之溫度與空氣溫度相差在5℃以上者。 
對於不生熱之試件一般以非操作之狀況執行試驗(無需連續加電,僅功測時需要),此時強制空氣對流方式可適用於此類試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