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惰性材料(例如塑料)制成或涂覆参比试样架。参比试样的下边缘应与盐雾收集器的上部处于同一水平。试验时间48 h。

在验证过程中与参比试样不同的样品不应放在试验箱内。

5.2.3测定质量损失

试验结束后应立即取出参比试样,除掉试样背面的保护膜,按IS0 8407规定的物理及化学方法去除腐蚀产物。在23℃下于20%(质量分数)分析纯级别的柠檬酸二铵(NH4)2 HC6H5O7)水溶液中浸泡10 min。浸泡后,在室温下用水清洗试样,再用乙醇清洗,干燥后称重。

试样称重**到±1mg。通过计算参比试样暴露面积,得出单位面积质量损失。

每次**腐蚀产物时,建议配制新溶液。

注:可以按照IS0 8407中的规定,用50%(体积分数)的盐酸溶液(ρ20=1.18 g/mL),其中加入3.5 g/L的六次甲基四胺缓蚀剂,浸泡试样除去腐蚀产物,然后在室温中用水清洗试样,再用乙醇清洗,干燥后称重。

5.2.4 中性盐雾装置的运行检验

经48 h试验后,每块参比试样的质量损失在70 g/m2±20g/m2范围内说明设备运行正常(见参考文献21)。

5.3 乙酸盐雾试验(AASS试验)

5. 3.1参比试样

参比试样采用四块或六块符合IS0 3574的CR4级冷轧碳钢板,其板厚1 mm±0.2 mm,试样尺寸为150 mm×70 mm。表面应无缺陷,即无孔隙、划痕及氧化色。表面粗糙度Ra=0.8μm±0.3μm。从冷轧钢板或带上截取试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