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4)增加了“4.9.2 自然耐候性”、“4.9.3加速耐候性”、并且将4.9.3分为“4.9.3.1 耐人造光”和“4.9.3.2耐紫外光”。相应章节增加了试验方法。
——本部分撤销了原标准“7.2.2交替式耐酸试验”及“12耐晒度及紫外辐射性”。
——本部分撤销了原标准“13光的反射性能”,增加了“5. 10光反射性测量方法”,分别按照新国标GB/T 20503-2006,GB/T 20504-2006,GB/T 20505-2006,GB/T 20506-2006执行。
——本部分增加了取样规定和不合格样品数的限定(表3)。
——本部分增加了四个附录。